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總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種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扣除依照本法稅收優惠規定減征或者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所得稅。
企業
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的計算
(1)計算征收方式:實行年征、分期繳納、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辦法。
(2)月(季)預繳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納稅人預繳所得稅時,應當在納稅期限內按照實際應納稅所得額預繳;按照實際發生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上壹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者1/4預繳所得稅,或者按照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計算公式為:
應納所得稅=月(季)應納稅所得額× 25%
Or =上年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25%。
(3)年末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年應納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25%
多退少補所得稅=年度應納所得稅-月(季)預繳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以人民幣計算。所得為外幣的,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
海外所得稅的扣除
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和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允許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抵免限額不得超過其境外所得按照中國企業所得稅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所得稅的計算過程如下:
(1)確定境外所得a實際繳納的所得稅。
可抵扣的國外稅款範圍必須是納稅人在國外就其來源於國外的所得實際繳納的所得稅,不包括減免稅和納稅後補償或由他人代替承擔的稅款。
(2)計算境內外收入的應納稅總額。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的有關規定,從境外取得的稅後投資收益,應沖減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總額,合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總額。
在計算境內和境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總和時,要註意企業境外業務之間的損益可以相互彌補,但境內和境外企業之間的損益不能相互彌補。
(3)計算稅收抵免限額m
稅收抵免限額應按國家(地區)計算,而不是按項目計算。計算公式為:
稅收抵免限額=按稅法計算的境內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總和×某國所得/境內外所得總和。
(4)比較M和M,確定實際免稅額:前者小,按實際發生額扣除;如果前者量大,就按後者授信。
(5)計算抵免後的應納稅額。
抵免後的應納稅額;根據稅法計算的國內和海外收入應納稅總額-實際稅收抵免
(6)超出信用額度部分的處理。
當納稅人從境外來源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高於按規定計算的抵免限額時,超過部分不得在本年度抵扣稅款,也不得列為費用,但未超過限額的余額可在以後年度抵扣稅款,最長期限為五年。
(7)企業從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不區分免稅和非稅項目,按照境外應納稅所得額16.5%的比例計算扣除。
從被投資單位分配的稅後利潤應納稅額的計算
地區之間所得稅適用稅率存在差異的,納稅人從其他企業取得的利潤(股息)已納稅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需要進行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免稅投資收益:
A.投資者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被投資企業稅後收入的,所得稅不予退還。
B.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壹致的,不補稅;
C.雖然投資者企業與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相同,但被投資企業實際執行稅率低於投資者企業的,投資者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稅後收入。
根據現行規定,投資者應先將分割後的投資收益恢復為應納稅所得額(或稅前利潤)並計入總收益,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免稅的投資收益。
(2)需要納稅的投資收益。
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的,按照現行規定,投資方企業返還稅後投資收益時,減記為應納稅所得額(或稅前利潤),計入收入總額,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然後扣除被投資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①被投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被投資企業稅後收入÷(1-被投資企業適用稅率)。
②被投資單位的扣稅:被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被投資單位的適用稅率。
中國企業從設在經濟特區、浦東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沿海經濟開放區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特定地區(不包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分配的稅後利潤,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適用15%或24%的所得稅稅率的,中國企業應按規定計算補稅。
(3)應納稅額的計算。
1)企業所得稅適用範圍:6種情況,請註意多選題。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方式。
3)批準收藏的基本要求:5分。
(4)核定征收的程序和方法的確定。
(1)通過填寫《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鑒定表》,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確定其征收方式。
②鑒定表中5項全部合格的,可通過納稅人自行申報和稅務機關查賬征收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壹項不合格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鑒定表1、4、5中有壹項不合格,或者第2、3項不合格的,可以采用定額征收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2.如果三項中有壹項合格,另壹項不合格,可以通過查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鑒定表後,報縣(市、區)級稅務機關。縣(市、區)級稅務機關收到鑒定表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逐筆進行審核確認。
(4)《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鑒定表》壹式三份,主管稅務機關和縣級稅務機關各持壹份,另壹份送達納稅人。
(5)認可的收集方法的識別
①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評價每年進行壹次,從1年度開始至3月底。當新企業應在領取稅務登記證後3個月內完成。
(2)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壹經確定,如無特殊情況,壹個納稅年度內壹般不得變更。
(三)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行業特點、納稅情況、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利潤水平等因素,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類逐戶核定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4)實行定額征收方式的地方,主管稅務機關要調查研究納稅人的有關情況,分類排隊,認真計算,在此基礎上,每年從高直接核定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六)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方法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納稅所得額
或者:=成本支出÷(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註意會出現相關的選擇題。
(七)申報和支付管理辦法
(壹)實行定額征收方式的,主管稅務機關將核定的應納稅額分解到月份或季度,納稅人按照每月或季度核定的應納稅額填報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並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
(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可以按照規定進行納稅申報:
(3)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人,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稅務機關應加強對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人的檢查。
⑤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納稅人,不得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清算收入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清算收益的內容前面已經提到,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全部清算財產的清算損益=存貨的已實現損益+非存貨的已實現損益+清算財產的存貨收益。
(2)凈資產或剩余財產=全部清算財產的已實現損益-未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等。-清算費用-未繳稅款-未清償債務-催收債權損失收入+償還負債。
(3)清算收入=凈資產或剩余財產-累計未分配利潤-稅後提取的資金余額-企業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法定財產評估溢額+接受捐贈的財產價值-企業註冊資本。
(4)清算收入應納稅額=清算收入×適用稅率
個人
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過程如下:
(1)明確稅收優惠,是否有免稅收入;
(二)確定適用的稅目;
(3)根據所得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壹定要註意扣分的問題;
(4)稅率為累進的,根據應納稅所得額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
(5)應納稅額的計算:按照3500元/月的起征點標準計算。
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比例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6)如果有稅收優惠,註意稅收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