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納稅人,其應稅所得來源於中國境外,在境外納稅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當在所得來源國納稅年度結束後30日內,向中國境內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取得境外所得時已結清稅款的,應當自次年6月65438+10月1日起30日內向境內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擴展信息銀行卡的利息計算包括計付利息和計付利息,均按照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發卡行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存款利率和計息辦法對準貸記卡和借記卡(不含儲值卡)賬戶內的存款計付利息。
發卡行對信用卡賬戶內的存款或儲值卡(ic卡電子錢包)內的幣值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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