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論述銀行的終止與清算。
校解析答案:(1)銀行的終止
①銀行因解散而終止。
商業銀行可能因為分立、合並或者出現銀行章程中規定的情況而解散,原來的銀行就終止了。銀行的解散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包括兩個程序:第壹,申請解散;第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解散。
銀行合並是原來銀行解散的壹個主要原因。
合並有兩種形式:
第壹,兩家銀行合並為壹家銀行,原來的兩家銀行都更名了,成立了壹家新的糧行,原來的銀行宣告解散。在我國,因為合並而解散的銀行要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並附解散的理由和保證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的計劃,因為合並成立新的銀行時,原來銀行的債務由新成立的銀行承接。
第二,是吸收合並,壹家銀行將另壹家銀行兼並,被兼並的銀行不存在了,原來銀行的業務由兼並銀行承接。
無論以何種方式解散,法律要求“商業銀行解散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按照清償計劃及時償還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債務。中國人民銀行監督清算過程”。
②銀行因撤銷而終止。
商業銀行因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予以撤銷。《商業銀行法》第74條規定,銀行有下列行為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吊銷營業許可證:
第壹,未經批準發行金融債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
第二,未經批準買賣 *** 債券或者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
第三,在境內從事信托投資業務和股票業務或者投資於非自用的不動產的;
第四,向境內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
第五,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後果十分嚴重的;
第六,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表,後果嚴重的;
第七,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當銀行被吊銷營業許可證時,中國人民銀行應當依法組織清算組,立即開始清算。
③銀行因破產而解散銀行因為不能支付到期的債務,發生信用危機時,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由人民法院宣布破產,特別要註意的是銀行的債權人能否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在銀行資不抵債時,要求宣告銀行破產?從法律上說是可以的,但是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的批準和法院的宣告程序。
(2)銀行的清算程序是與壹般公司清算程序不同,銀行的法定清算程序是:
第壹,支付清算的費用;
第二,清償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
第三,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四,償還有優先權的債權人債務;
第五,償還其他壹般債權人的債務;
第六,股東分配剩余財產。
我國建國以來已經有了金融機構破產的案例,也有了銀行關閉清算的案例,對於這些金融機構關閉後的處理,中國人民銀行采用了三種不同的方法:
第壹,托管。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壹家金融機構,通常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對被關閉的金融機構進行托管。托管期間原來金融機構的管理人員停止工作,由托管單位派員管理。管理主要是完成從關閉之日起未完成的在途票據結算工作等。托管結束後,該金融機構進入清算程序。清算完畢,原金融機構解散。
第二,接管。如同《商業銀行法》規定的程序,由中國人民銀行自己來接管或委托另壹家金融機構接管,接管壹段時間後,再清算或由其他金融機構兼並被接管的金融機構,例如廣東發展銀行兼並中銀信托公司的案例。
第三,直接進入清算程序。例如中國人民銀行宣布中創公司關閉,直接進入清算程序。
從上述三種情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采用不同的方法來處理金融機構關閉的問題,是符合我國目前金融市場的發展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承受能力的。
我是安徽的考生,10月考了四門,《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73分,《 *** 思想、 *** 理論和“ *** ”重要思想概論》64分,《經濟法概論》64分,《中國法制史》62分。低分飄過。幸運啊。
浙江考生報到壹下,《企業會計學》89分,《統計學概論》89分,理論考試全部結束!實踐繼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