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合過程中,核心業務系統的建設成為新的熱點。此時,國內銀行在建設核心業務系統時面臨兩種選擇:壹是自主開發,二是整體引進。承載著打造“後發優勢”、快速與國際接軌的夢想和希望,國內壹些銀行走上了整體引進的道路。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引進國外的制度,復制壹流的銀行”似乎只是壹種理想化的想法。國外核心業務系統項目實施後,國內銀行往往投入大量資源,花費大量時間,項目實施方案壹改再改,上線時間壹推再推,但系統仍然無法投產。經過壹兩年的探索和嘗試,壹些銀行最終放棄了國外的產品,轉而使用國內IT廠商提供的軟件。把國外的制度移植到中國銀行現有的生產關系環境中,“空氣、陽光、土壤、水”等等都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制度的靈活性和適應性不強,果實自然不會是本來的樣子。是不是中國的銀行完全不適合采用外國的制度?還是只是水土不服,只要國外的系統經過本地化定制後依然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業內外人士都在密切關註——外資銀行在華核心業務系統本地化、定制化的難點在哪裏?購買外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系統產品只是簡單的第壹步。沒有大量的本地化和定制,系統根本無法發揮作用。不同類型的國外軟件在本地化和定制的過程中會遇到不同的問題。純技術軟件主要面對的是技術問題,而管理軟件因為文化和制度的差異,比技術問題更難。雖然整體引入外資銀行核心業務系統存在諸多技術問題,但根本原因在於國內外監管環境和制度流程的巨大差異。國外核心業務系統的本地化和定制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很多人有這樣壹個誤區,認為軟件本地化就是軟件翻譯,軟件定制就是要根據客戶需求進行修改。實際上,軟件本地化是根據特定國家、地區或語言市場的需要,對壹個軟件產品進行加工,以滿足特定市場的用戶對語言和文化的特殊要求的軟件生產活動。軟件定制是指在分析用戶需求和產品差異的基礎上,在滿足客戶需求和保證系統結構穩定的前提下,進行的壹系列軟件開發和測試活動。因此,國外軟件的本地化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而不是壹個簡單的從外文到中文的翻譯過程;定制不僅僅是根據客戶的需求修改系統,否則就失去了購買成型產品的意義。外資銀行在華核心業務系統的本地化主要包括本地化接口、國內環境接口、本地化報告、本地化文檔和培訓。界面本地化包括:語言的漢化,即系統界面中的屏幕、菜單、操作者、提示信息等元素都用中文表示;界面的易用性,針對國外產品操作界面與國內風格的差異,進行修改、簡化或進壹步細化為易用的操作界面;用戶操作習慣的滿足,根據用戶在舊系統上形成的更好的操作習慣,最小化系統對應內容的差異。與境內外環境的接口:包括中國人民銀行現金支付系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上海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外管局國際收支申報系統、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監測系統、人民幣交易系統、結售匯系統、進口報關單查驗和進口單位名錄系統、各地方數據交換信息接口。本地化報表:國外核心業務系統的報表功能是高度參數化的,因此報表本地化與報表的具體形式沒有密切關系,工作量主要集中在內部數據的收集上。本地化文件和培訓:本地化文件包括用戶手冊、操作手冊、技術手冊等。本地化培訓,包括詳細客戶培訓、詳細設計培訓和技術標準培訓。在華外資銀行核心業務系統定制主要包括需求差異分析、與內部系統對接、整合第三方提供的功能三個方面。需求差異分析是在國內銀行現有業務或預期目標的基礎上,結合國外金融IT產品的功能分析,找出差異和應對策略的過程。與銀行內部系統銜接,需要分析現有系統與待開發新系統的詳細關系,確保新舊系統的順利銜接;第三方提供的功能集成是指在保證第三方提供的系統正常運行的基礎上,考慮與核心系統的集成。這壹般由國外廠商在本地IT公司中選擇的總集成商來完成。國內外銀行監管環境的巨大差異增加了本土化的難度。外資銀行的核心業務系統模塊多、規模大,業務範圍涵蓋銀行業務的方方面面。本地化和定制化的過程對於任何國家的任何銀行來說都不亞於壹場革命。放在中國的銀行背景下,矛盾會更加突出。我國金融市場化程度不高,監管框架、相關法律法規與國際標準仍有較大差距,銀行治理結構的缺陷、內部管理制度的僵化、運營模式的落後,都加大了核心業務系統本地化、定制化的工作量。監管環境和相關法律法規是硬約束。為了滿足國內會計準則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必須對國外核心業務系統進行適當修改。這樣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國內外的利率管制程度不同,在中國進行制度的本土化定制必須在壹定程度上犧牲制度的先進性。在國外核心業務系統中,利率就像壹個魔方,其多維度、立體式的參數設置和組合,在打通銀行及相關混業領域、鏈接各類產品方面發揮著靈活的作用。在發達的國外金融市場環境中,利率作為最核心、最重要的交易因素,主要體現在價格函數中。目前,國內金融市場尚未完全放開,利率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監管當局的管理工具。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管理辦法,各類存款或貸款的利率要求並不壹致,尤其是部分類型的存款和貸款。國內監管部門的利率規定多,利息計算方法復雜,所以有很多差異。這些差異應該根據監管規定進行修改,但考慮到修改過多會影響其穩定性,需要進行折中。境內外外匯管制程度不同,導致核心業務系統本地化定制時,系統修改難度大,工作量大。在外匯管制背景下,結售匯是我國監管框架下的壹項特殊業務。根據外匯局外匯管理相關規定,每筆結售匯業務涉及:核查客戶在其“名錄”中是否真實;要逐項逐級審批其必要的貿易條件;還需要查詢、申報頭寸、買賣外匯、結算、出售外匯報告。由於國外的外匯自由兌換,沒有壹個模塊有類似的功能。如果走定制化開發模式,可以考慮單獨設置結售匯模塊。而對於國外的核心業務系統,修改需求介於運營和報表之間,開發難度較大。另外,按照外匯局的要求,結售匯報表、大額可疑報表、經常項目報表都要直接從業務系統生成並提交,類似的要求也讓國外的系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果國外的系統要和國內的支付系統直接連接,整個模塊需要徹底修改。為了實現資金結算的直通式處理,核心業務系統應與現代支付系統相連接。由於國外系統沒有通過國內大額支付系統的接口進行匯款和處理業務,需要根據我國現代支付系統與商業銀行行內系統接口方案規定的報文格式要求,對系統進行大量的修改和測試,包括支付報文、非支付報文和對賬報文。從穩健的角度來看,在核心業務系統建設過程中,國內銀行可以在第壹階段實現交易驅動核算,待系統穩定後再推進清算直連。國內外會計管理理念和制度的差異,需要重構會計體系,實現會計管理的整體轉型。國外核心業務系統的會計功能依靠交易驅動實現系統自動化。這既是國外系統直通式處理和參數化靈活配置的優勢,也是實現過程中的難點。會計不僅要跨越管理理念的鴻溝,還要在制度創新和方案設計上多下功夫。具體來說,就是通過系統規範,所有業務模塊驅動核算的核算結果都要在前面,上萬個核算參數都要通過嚴格的確認和配置在前面,否則會直接影響系統自動輸出的核算結果。這不僅需要業務部門盡快改變傳統的賬務管理模式,還需要組織銀行內部技術資源做好系統上線前後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果會計結果的準確性、效率和安全性得不到保證或受到質疑,就會動搖整個核心業務系統的基礎。考慮到國內金融改革和銀行開放的速度和進程,我們應該對上述重大分歧有壹個前瞻性的態度和解決方案。對於與國際接軌、有中國特色、預計不會成為改革對象、當前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要認真對待,研究解決辦法。對於已經改變的制度和規定,它們的含義是模糊的,它們顯然是過渡性的安排,不涉及法律訴訟,它們可以被忽略或暫時擱置。另外,在解決的方式方法上,要優先考慮適當的靈活性,盡量少換產品。根據這個原理,修改系統的工作量可以降到最低。國內外銀行管理系統和流程的巨大差異增加了定制的復雜性。此外,國內銀行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已經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這些管理制度和操作習慣,大部分來自經驗積累和成果總結,也有壹部分屬於非標準範疇,與國外同行有所不同。有些差異已經司空見慣,甚至成為日常管理運作的壹部分。在引入國外核心業務系統時,要多角度思考這些差異的系統化解決方案。內部會計和清算系統之間的差異。與國內銀行實行的多級會計制度不同,外資銀行普遍實行壹級會計制度。總分行清算資金匯兌系統只有壹個過渡性賬戶——總分行匯兌,由總分行* * *無息使用。因此,國外核心業務系統沒有系統內資金結算功能,總行和分行無法開立和清算資金往來賬戶。按照國內銀行的資金管理制度,分行作為壹級經營單位,需要和總行算利息。因此,有必要開立壹個清算資金賬戶,用於系統內的資金交換。雖然以“集權”和“集權”為特征的改革已經成為國內銀行的趨勢,但這種收權降級僅限於取消分行級權力和核算單位,效果並不十分明顯。由於會計層級過多,部分分行內部賬戶交易筆數甚至超過活期賬戶,增加了潛在風險。不僅占用大量計算機資源,導致系統處理速度慢、批量處理時間長、月末和年末處理壓力大,而且增加了國外核心業務系統本地化和定制的工作量。基金管理系統的差異。因為外資銀行實行總行壹級核算,分行被視為總行的營銷前臺,客戶是銀行的同壹個資源。因此,貸款發放可以簡化為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借貸關系。銀行對客戶發放的貸款,屬於財務核算範疇,由核心業務系統處理;總行和分行之間的資金占用和利益分配屬於銀行內部利益再分配的範疇,可以通過外部管理核算模塊進行核算。而國內銀行會計層級多,系統內各級資金關系復雜。為了加強對體制內資金的管理,壹些銀行實行了體制內拆借的做法。在具體實施中,貸款的發放、回收和計息需要與總行和分行之間的系統內貸款處理結合起來。如果要在核心業務系統中實現這樣的需求,就需要對系統進行大的改動。後總督的做法。為了加強事後監管,國內壹些銀行實施了事後監管制度。在手工模式下,事後監督壹般在業務發生的當天,對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審批單、交易流程逐壹進行核對,從而達到對本外幣結算和會計業務逐壹進行事後監督的目的。沒有類似我們理解的國外制度中的事後監督功能。如果要實現目前國內銀行的做法和要求,系統修改的工作量非常大。“雙擊查看”問題。根據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和風險控制的要求,存款、支付和清算的所有模塊都需要增加錄入和審核功能。即錄入員錄入交易要素後,另壹個復核員重新錄入關鍵交易要素,兩次錄入壹致後才提交交易。為了降低風險,國內銀行希望實現這壹功能。但是對於國外的系統來說,增加雙擊雙檢功能需要對系統做很大的改動,處理界面接近翻倍。國外產品供應商建議用主管授權、降低錄入人員操作權限的方式來代替復核功能。因為這種替代療法涉及面廣,影響深遠,需要時間和步驟來解決。“倒息”的需求問題倒息有時也被稱為“利率的遲到”,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利率的實際生效日期需要提前到系統的當前日期之前。國外也有倒息操作,但是頻率沒有我們高。目前國外的核心業務系統還不能很好的處理這個問題,很難完全按照國內銀行的自動化處理要求來改造系統。最終往往選擇折中的方法:即在同壹個結息期內,當利息被沖正時,系統可以自動計算利差並計算利息;當倒結利息跨越壹個結息期時,系統只能提供利息調整的計算功能,但必須手工調整;當跨越多個結息期時,系統必須手工操作。還有建議將利差的計算放在系統之外,通過兩個系統的自動銜接,實現利息調整的批量完成。重要空白憑證管理問題。國外核心業務系統具有支票、匯票、本票的管理功能,但管理層次少,管理內容簡單。國內銀行要求總行對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本票(固定或不固定)、定期存單、來單進行多級集中管理,可以隨時添加票據類型,保持系統對客戶的管理,記錄表外賬目(單筆記賬)。這就是外國核心業務系統需要向中國靠攏的地方。跨分支訪問控制問題。外資銀行機構是扁平化的,分行只是根據業務縱向銷售總行的前端產品。所以國外的系統壹般沒有跨分行訪問控制的概念,分行可以隨意訪問。很多模塊不需要限制跨分行權限,壹個分行可以更改另壹個分行的業務。由於國內銀行的管理模式與國外不同,所以分行很容易將總行賬戶登記錯誤。即使產品供應商不願意修改,從風險控制的角度來說,類似的差異也需要按照國內銀行現有的模式進行修改。綜上所述,由於國內外市場發育程度不同,銀行外部監管環境和法律法規差異較大,銀行內部管理體制、業務流程和操作習慣也有很大差異。分歧是客觀存在的,但我們可以通過銀行、國外核心系統提供商和國內通用集成商的共同努力,找到壹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案。因為分歧的解決程度直接影響項目的成功和風險的大小,所以需要所有參與者正視分歧,分擔項目的風險。如果解決了這些差異,就可以實現國外技術與中國實踐的良好“嫁接”;解決不好,就會變成“生米”,煮不好就吃不到。(本文摘自作者博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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