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單位出國團組到本單位外事、財務部門辦理;地方單位出國團組到當地財政廳(局)辦理。批準後,憑批準文件向中國銀行購匯。
因公出國兌換外匯的程序如下:
1.居民個人需向銀行提供以下材料:
(1)有權審批海外部門出具的出國任務批準文件。
(2)出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
(3)國外邀請函(或出國培訓協議、會議通知、人事組織部行政批準文件等。).
2、每人每年自費購匯壹次不超過400美元(根據出國任務文件辦理外匯)。
3.因公出國用匯不納入“境內居民個人購匯管理信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