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體系是各國政府為滿足國際貿易和國際支付的需要而確立的原則、措施和組織形式的總稱。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貨幣平價的確定,也就是匯率。
2.各國貨幣的可兌換性和為國際支付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關於經常賬戶和資本金融賬戶管制的規定和關於國際結算原則的規定。
3.國際收支的調整
4.國際儲備資產的確定
5.黃金和外匯的流動和轉移是否自由等。
第二,現行的貨幣制度
現行貨幣體系是20世紀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不斷演進的產物,學術界也稱之為牙買加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國際貨幣體系發生了很大變化。1976年,IMF通過了《牙買加協定》,確認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浮動匯率制的合法性,繼續維護全球多邊自由支付原則。雖然美元的國際本位和國際儲備貨幣地位被削弱,但其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和貨幣的國際儲備職能得以延續,IMF原有的組織和職能也得以存續。然而,國際貨幣體系五大基本內容所確定的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標準和規範是支離破碎的。因此,現有的國際貨幣體系被戲稱為“非系統體系”,規則的弱化導致了許多矛盾。特別是在20世紀90年代金融市場全球化趨勢進壹步加強的情況下,該體系固有的諸多矛盾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