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密原則是指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守反洗錢工作秘密,不得違反規定向客戶及其他人員泄露反洗錢相關信息。
3.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全力配合原則,是指金融機構應當協助、配合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打擊洗錢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海關、稅務等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查詢、凍結、扣劃客戶存款。
擴展數據:
“壹規兩策”是指《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大額和可疑人民幣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適用範圍如下:
1.《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適用於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所有金融機構,主要包括:
(1)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
(二)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聯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社;
(三)郵政儲匯機構;
(四)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
(五)外資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外商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及其他外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2.《大額和可疑人民幣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適用於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目前主要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其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等。其中,商業銀行包括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
3.《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適用於境內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包括:
(1)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
(二)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包括符合上述相關類別的外資金融機構。
(三)郵政儲匯機構。
參考資料:
反洗錢_百度百科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