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對不同出口貨物主要有17%、13%、11%、8%、6%、5%六檔退稅率。具體如下:
1、下列貨物維持現行出口退稅率不變
(1)原出口退稅率為5%和13%的農產品;
(2)原出口退稅率為13%的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本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除外);
(3)原稅收政策規定增值稅征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的貨物(本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除外);
(4)船舶、汽車及其關鍵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數控機床、加工中心、印刷電路、鐵道機車等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7%的貨物(商品代碼及名稱見附件壹);
2、小麥粉、玉米粉、分割鴨、分割兔等附件二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由5%調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紙漿、山羊絨、鰻魚苗、稀土金屬礦、磷礦石、天然石墨等附件三所列明貨物的出口退稅政策。對其中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也相應取消出口退(免)消費稅政策。
4、調低下列貨物的出口退稅率
(1)汽油(商品代碼27101110)、未鍛軋鋅(商品代碼7901)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11%;
(2)未鍛軋鋁、黃磷及其他磷、未鍛軋鎳、鐵合金、鉬礦砂及其精礦等附件四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8%;
(3)焦炭半焦炭、煉焦煤、輕重燒鎂、瑩石、滑石、凍石等附件五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5%;
(4)除第壹條、第二條、第三條及本條第(壹)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貨物外,凡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7%和15%的貨物,其出口退稅率壹律調低到13%;凡現行征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3%的貨物,其出口退稅率壹律調低到11%。
其他規定:
1、、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托出口的貨物,繼續執行免稅政策,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準予退稅的,凡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出口退稅率為5%的貨物,按5%的退稅率執行;凡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出口退稅率高於5%的貨物壹律按6%的退稅率執行。
2、、出口《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2003年版)內的產品統壹按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的退稅率執行。
3、、計算機軟件出口(海關出口商品碼9803)實行免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4、、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外交代表購買中國產物品和勞務、外商投資企業采購符合退稅條件的國產設備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稅若幹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文件第九條規定的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采用國際招標方式國內企業中標的機電產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實行退稅的通知》(財稅〔2003〕46號)規定的生產企業向國內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銷售的海洋工程結構物,繼續按原政策規定辦理退稅或“免抵退”稅。(外商投資企業采購準予退稅的國產設備範圍,是指符合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和原外經貿部聯合發布的第21號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投資項目,在國內采購的國產設備。)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經貿委、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鋼材“以產項進”改進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稅發〔1999〕68號)文件規定的列名鋼鐵企業銷售給加工貿易企業“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免抵”政策應適用的退稅率另行通知。
5、從農業生產者直接購進的免稅農產品不辦理退稅。
6、辦理出口退、免稅的企業,應將出口的不同稅率的貨物分開核算和申報,凡是因未分開核算而劃分不清適用稅率的,壹律從低適用稅率計算退(免)稅額。
二、消費稅的退稅率及稅額為實際征稅率及稅額。
各類產品出口退稅率的具體調整情況
附件壹 保留17%退稅率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商品名稱 備註
8901-8902、 所列稅號中現行退稅
8904、 船 舶 率為17%的保留,退稅
8905-8906、 率為13%的以本通知規
8907 定的調整為準
84073410、84073420
84082010-84089010
84089092-84089093 汽車及其關鍵件零件 同上
87012000-87079090
87161000-87169000
84099191-84099199
84099991-84099999
8708
(附件壹 保留17%退稅率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商品名稱 備註
8456-8460、8462 數控機床、加工中心、
組合機床
8425-8430 起重及工程用機械、
84671100-84678900 機械提升用裝備、建築、 同上
84743100-84748090 采礦用機械
84791021-84791090
851730-85175029 程控電話、電報交換機、
光通訊設備
9018-9020、
90221200-90221400 醫療儀器及器械
90222100
8601-8606 鐵道機車
84713000 重量≤10公斤的便攜
數字式自動數據處理機
88 航空航天器
8454-8455 金屬冶煉設備
8534 印刷電路
附件二 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的產品目錄
海關商品碼 商品名稱 現行退稅率 調整後退稅率 備註
壹、 食用粉類
1101 小麥或混合麥的細粉 5% 13%
11022000 玉米細粉 5% 13%
11023010 秈米大米細粉 5% 13%
11023090 其他大米細粉 5% 13%
11031100 小麥粗粒、粗粉 5% 13%
11031300 玉米粗粒、粗粉 5% 13%
11031921 秈米大米粗粒及粗粉 5% 13%
11031929 其他大米粗粒及粗粉 5% 13%
11032010 小麥團粒 5% 13%
11081100 小麥澱粉 5% 13%
11081200 玉米澱粉 5% 13%
(附件二 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的產品目錄)
海關商品碼 商品名稱 現行退稅率 調整後退稅率 備註
二、 分割肉類
02073510 鮮或冷的鴨塊 5% 13% 需加擴展碼
02073520 鮮或冷的鵝塊 5% 13% 需加擴展碼
02073610 凍的鴨塊 5% 13% 需加擴展碼
02073620 凍的鵝塊 13% 需加擴展碼
02081010 鮮、冷兔肉,不包括
兔頭 5% 13% 需加擴展碼
02081020 凍兔肉,不包括兔頭 5% 13% 需加擴展碼
02081090 鮮、冷野兔肉 5% 13% 需加擴展碼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現行退稅率(%) 商品名稱
27090000 13 石油原油及從瀝青礦物提取
的原油
27101911 13 航空煤油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現行退稅率(%) 商品名稱
27101912 13 燈用煤油
27101921 13 輕柴油
27101922 13 5-7號燃料油
27101929 13 其他柴油及其他燃料油
27101991 13 潤滑油
27101992 13 潤滑脂
27101993 13 潤滑油基礎油
27101999 13 其他重油;以上述油為基礎成分的未列名制品
27109100
27109900 13 廢油
4403 5 原木
4404 13 箍木、木劈條、木片及粗修整的木棒等
4407 13 經縱鋸、縱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厚度超過6毫米
4408 13 飾面用薄板等,經縱鋸、縱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厚度不超過6毫米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現行退稅率(%) 商品名稱
4409 13 任何壹邊、端或面制成連續形狀的木材
30049090.2 17 紫杉醇制品
44190010 13 木制壹次性筷子
4501、4502、4503 5、13 軟木及軟木制品
第47章 13 木漿、紙板
4801-4816 13 紙、紙漿、紙板
2601-2612、2614-2622 13 礦砂、礦渣及礦灰,包括鐵錳銅鎳鈷鋁鋅錫鉻鎢鈾鈦鈮鉭釩礦砂及 精礦,貴金屬和其他礦砂及精礦,溶渣砂、礦灰和殘渣等。
7401 13 沈澱銅
7402 17 未精煉銅;電解精煉用的銅陽極
7404 13 銅廢碎料
7110 13 鉑粉、鉑板、片、鈀等
51021920 5 未梳其他山羊絨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現行退稅率(%) 商品名稱
51053921 13 已梳無毛山羊絨
51053929 13 已梳其他山羊絨
41031010 13 山羊板皮
25309020 13 稀土金屬礦
03019210 5 鰻魚苗
0506 5 骨及角柱,未經加工或經脫脂、簡單整理(未切割成形)、酸處理或 脫膠;上述產品的粉未
2826900010 15 氟鉭酸鉀
29022000 15 苯
7201 13 非合金生鐵、合金生鐵
7204 13 鋼鐵廢碎料
75089010 13 電鍍用鎳陽極
76020000 15 鋁廢碎料
81019700 13 鎢廢碎料
81102000 13 銻廢廢碎料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目錄)
海關稅號 現行退稅率(%) 商品名稱
2510 13 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
2504 13 天然石墨
2508 13 其他粘土等
28181000 15 人造剛玉
28182000
28183000 15 氧化鋁
附件四 退稅率調整為8%的產品目錄
海關商品碼 商品名稱 調整後退稅率 備註
2613 鉬礦砂及其精礦 8%
28047010、28047090 黃磷、其他磷 8%
7502 未鍛軋鎳 8%
72021100、72021900 錳鐵 8%
72022100、72022900 矽鐵 8%
72023000 矽錳鐵 8%
72024100、72024900 鉻鐵 8%
7601 未鍛軋鋁 8%
附件五 退稅率調整為5%的產品目錄
海關商品碼 商品名稱 現行退稅率 調整後退稅率 備註
27040010 焦炭或半焦炭 15% 5%
27011210 煉焦煙煤 13% 5%
7403 未鍛軋的精煉銅及銅合金 17% 5%
2519 輕重燒鎂 17%、13% 5%
25309090 其他礦產品 13% 5%
2526 天然凍石、滑石 13% 5%
2529 螢石、長石、白流石等 13% 5%
2511 天然硫酸鋇、天然碳酸鋇 13% 5%
2825 肼、胲及其無機鹽,其
他金屬氧化物等 17%、15% 5%
2841 金屬酸鹽及過金屬酸鹽 17%、15% 5%
2849 碳化物 13% 5%
2846 稀土金屬、釔、鈧及其混
合物的無機或有機化合物 17%、13% 5%
4410 木制碎料板及其他類似木
制材料板等 1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