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納稅人退稅條件
1.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內。這壹條件是必要的,因為貨物退稅必須是對已征稅的貨物進行退稅或免稅,而不是對未征增值稅或消費稅的貨物進行退稅或免稅;
2.該企業出口的貨物申報離境。在中國境內銷售的貨物不實行退稅,貨物是否申報離境是判斷貨物是否屬於退稅範圍的標準之壹。出口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進口,在境內銷售的收匯貨物因不屬於離境申報貨物範圍,不予退稅;
3.金融出口和銷售加工產品。如果出口的貨物不是以貿易方式銷售,就不能退稅。只有用於貿易出口的貨物,如果金融銷售並符合相關規定,才可以退稅。
4.企業的貨物已經收匯核銷。只有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出口企業才能據此申請退稅。
二、根據相關規定,壹般納稅人如何退稅?
壹般納稅人應於次年4月底前(外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為5月底)申請退稅,並提供以下資料:
1.退稅申請審批表;
2.完稅證明及其他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納稅人會計決算報表、所得稅預繳申報表、年終申報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4.納稅人的書面申請或其他說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三十壹條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支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照投資額的壹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十二條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企業固定資產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實行加速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