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貿易是以加工為特征的轉口貿易。根據所從事業務的不同特點,常見的加工貿易方式有:進料加工、來料加工、裝配業務和合作生產。又稱“進料入、出料”,是指用外匯購買國外的原材料和輔料,利用國內的技術、設備和勞動力,加工成成品,銷往國外市場。在這種業務中,經營企業以買方的身份與外國簽訂購買原材料的合同,以賣方的身份簽訂成品出口合同。兩個合同體現在兩個交易中,都是以所有權轉移為特征的貨物買賣。我們應該註意這樣壹個事實,即加工後的成品應該在國際市場上有銷路。否則很難平衡進口原材料的外匯。從這個角度來說,飼料加工要承擔價格風險和成品銷售風險。來料加工通常是指壹方加工方提供另壹方外方的原料、輔料和包裝材料,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規格、樣式加工成成品,交給對方,自己收取加工費。有的都是對方供貨,有的是對方供貨,有的是加工商用國產原料補充。另外,有時對方只要求款式和規格,加工方利用當地的原料和輔料進行加工生產。這種做法通常被稱為“樣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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