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市場業務通過中央銀行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
與壹般金融機構所從事的證券買賣不同,中央銀行買賣證券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調節貨幣供應量。
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收縮銀根時,便賣出證券,相應地收回壹部分基礎貨幣,減少金融機構可用資金的數量;
相反,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放松銀根時,便買入證券,擴大基礎貨幣供應,直接增加金融機構可用資金的數量。
擴展資料:
公開市場業務目的
(1)通過政府債券的買賣活動收縮或擴大會員銀行存放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從而影響這些銀行的信貸能力;
(2)通過影響準備金的數量控制市場利率;
(3)通過影響利率控制匯率和國際黃金流動;
(4)為政府證券提供壹個有組織的市場。公開市場業務被認為是實施貨幣政策、穩定經濟的重要工具。
例如,經濟擴張時,實行賣出政府債券的政策,可以減少商業銀行的準備金,降低它的信貸能力,促使貸款利率上漲,遏制過度的投資需求。經濟蕭條時,則買進政府債券,以便提高商業銀行的準備金,擴大它們的信貸能力,促使利息率下降,從而擴大投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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