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售本國貨幣後,國際儲備增加,同時為維持國內貨幣總值不變,必須增加等量的貨幣供給,故均為增加。(當然,存在若幹不可控因素影響這壹增加額。)
(1) 國際儲備:又稱“官方儲備”或“黃金外匯儲備”。由壹國中央銀行持有的黃金和外匯構成,作為本國貨幣的後盾和用以維持國際收支的平衡。其中外匯儲備主要包括可兌換的硬通貨,還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成員國的特別提款權等。國際儲備是戰後國際貨幣制度改革的重要問題之壹, 它不僅關系各國調節國際收支和穩定匯率的能力,且會影響世界物價水平和國際貿易的發展。
(2) 貨幣供給:貨幣供應是國家或貨幣區銀行系統向經濟註入、創造、擴張(或收縮)貨幣的金融過程。貨幣供給的主要內容包括:貨幣層次的劃分;貨幣創造過程;貨幣供給的決定因素等。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貨幣流通的範圍和形式不斷擴大,現金和活期存款普遍認為是貨幣,定期存款和某些可以隨時轉化為現金的信用工具(如公債、人壽保險單、信用卡)也被廣泛認為具有貨幣性質。
(3) 通貨供給:通常包括三個步驟:①由附屬印制部門印刷和鑄造通貨;②商業銀行需要通貨進行支付時,按規定程序通知中央銀行,中央銀行運出通貨,並相應貸給商業銀行帳戶;③商業銀行通過存款兌現方式對客戶進行支付,將通貨註入流通,供給到非銀行部門手中。通貨的供給數量完全取決於非銀行部門的通貨持有意願。非銀行部門有權隨時將所持存款兌現為通貨,商業銀行有義務隨時滿足非銀行部門]的存款兌現需求。如果非銀行部門]的通貨持有意願得不到滿足,商業銀行就會因其不能履行保證清償的法定義務,而被迫停業或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