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級按照評估對象來分
1、企業信用評級。包括工業、商業、外貿、交通、建築、房地產、旅遊等公司企業和企業集團的信用評級以及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各類金融組織的信用評級。金融組織與公司企業的信用評級要求不同,壹般公司企業生產經營比較正常,雖有風險,容易識別,企業的償債能力和盈利能力也易測算;而金融組織就不壹樣,容易受經營環境影響,是經營貨幣借貸和證券買賣的企業,涉及面廣,風險大,在資金運用上要求盈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協調統壹,要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要受政府有關部門監管,特別是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業務的單位,風險更大。因此,金融組織信用評級的風險性要比壹般公司企業來得大,評估工作也更復雜。
2、證券信用評級。包括長期債券、短期融資券、優先股、基金、各種商業票據等的信用評級。主要是債券信用評級,在我國已經形成制度,國家已有明文規定,企業發行債券要向認可的債券評信機構申請信用等級。關於股票評級,除優先股外,國內外都不主張對普通股票發行前進行評級,但對普通股票發行後上市公司的業績評級,即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綜合排序,大家都持肯定態度,而且有些評估公司已經編印成冊,公開出版。
3、國家主權信用評級(Sovereign Rating)。國際上流行國家主權評級,體現壹國償債意願和能力,主權評級內容很廣,除了要對壹個國家國內生產總值增長趨勢、對外貿易、國際收支情況.、外匯儲備、外債總量及結構、財政收支、政策實施等影響國家償還能力的因素進行分析外,還要對金融體制改革、國企改革、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所造成的財政負擔進行分析,最後進行評級。根據國際慣例,國家主權等級列為該國境內單位發行外幣債券的評級上限,不得超過國家主權等級。
4、其他信用評級如項目信用評級,即對其壹特定項目進行的信用評級。
信用評級按照評估方式來分
1、公開評估。壹般指獨立的信用評級公司進行的評估,評估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向社會提供資信信息。評估公司要對評估結果負責,評估結果具有社會公證性質。這就要求信用評級公司必須具有超脫地位,不帶行政色彩,不受任何單位幹預,評估依據要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具有客觀公正性,在社會上具有相當的權威性。
2、內部評估。評估結果不向社會公布,內部掌握。例如,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評估,就屬於這壹種,由銀行信貸部門獨立進行,作為審核貸款的內部參考,不向外提供資信信息。
信用評級按照評估收費與否來分
1、有償評級。由獨立的信用評級公可接受客戶委托進行的信用評級,壹般都要收費,屬於有償評級。有償評級特別要講究客觀公正性,不能因為收費而失去實事求是的作風,忽視投資者的利益。如果違背了這壹點,信用評級公司就會喪失社會的信任。
2、無償評估。信用評級機構有時為了向社會提供資信信息,有時為了內部掌握,評估壹般不收費用。無償評級通常只能按照有關單位的公開財務報表和資料進行,不能進行深入現場調查.因而資信信息比較單壹,評估程序和方法也較簡單。
信用評級按照評估內容來分
1、綜合評估。是對評估客戶的各種債務信用狀況進行評級,提出壹個綜合性的資信等級,它代表了對企業客戶各種債務的綜合判斷。
2、單項評估。即對某壹具體債務進行的有針對性的評估,例如對長期債券、短期債券、長期存款、特定建設項目等信用評級。債券評估屬於單項評估的典型例子,通常采用“壹債壹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