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若合同為外文書寫,應提交主要條款的中文文本並加蓋公章)
(2)有關部門的批準證明(需提前批準的外債)(對外發行債券應提供發行國證券主管部門的註冊文件和招聘說明)
③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公司提供)
(四)最近壹年的外匯收支報表審計報告和最新的驗資報告。
⑤外商投資企業境內融資由境外機構擔保,因擔保人履約造成對外負債的,應提供境外擔保項下擔保人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和履約證明。
⑥項目資本金達到總投資35%(含)的證明文件。
⑨債務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FDI系統基本信息打印頁。
⑩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