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下列情形外,銀行應當將個人結售匯數據錄入個人外匯業務系統(以下簡稱個人系統):
(1)通過外幣兌換機構結售匯;
(2)銀行櫃面結匯、利息劃轉結匯等等值100美元(含)以下的結匯;
(三)用於境內消費和結匯的外幣卡(包括境內卡和境外卡);
(4)離岸卡通過自助銀行設備提取人民幣現金;
(5)境內卡境外使用後購匯還款;
(6)通過自助兌換機將個人外幣現金單向兌換為人民幣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