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錢罪量刑標準的內容是什麽?
洗錢犯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刑法》第壹百九十壹條有下列行為之壹,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得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提供資金賬戶;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
(四)跨境轉移資產;
(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洗錢罪的構成
1.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即可以由自然人組成,也可以由單位組成。自然人主體必須是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洗錢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犯罪目的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
3.本罪的客體洗錢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對金融活動的管理秩序、社會管理秩序和司法機關查處犯罪的正常活動,它主要是破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觀上講,本罪表現在行為方式上。洗錢表現為提供資金賬戶的各種方式,以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有組織犯罪和走私犯罪的非法收入以及所產生收入的來源和性質。
第三,洗錢罪的特征
1.洗錢罪不僅違反了金融秩序,也違反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違反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和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2.提供資金賬戶:是指為犯罪分子開立銀行資金賬戶,或者將已有的銀行資金賬戶提供給犯罪分子使用。
3.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金融工具:這不僅包括將實物轉換為現金或金融工具,還包括將現金轉換為金融工具或將金融工具轉換為現金。
4.通過轉賬或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5.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違法所得及其收入的來源和性質:是指掩飾、隱瞞犯罪違法所得及其收入的性質和來源的所有其他方法,如將犯罪所得投資於某壹行業、用犯罪所得購買不動產等。
6.本罪主觀上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掩蓋犯罪的非法所得,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了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洗錢是違法行為,能否判刑要看情節輕重。法律對洗錢有嚴格的處罰標準,洗錢罪可分為巨額量刑標準和普通量刑標準。洗錢罪通常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