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失衡可分為內部失衡和外部失衡。壹般以壹國的各種經濟增長指標、儲蓄負債、外匯儲備、國際貿易平衡等作為判斷經濟失衡的標準。
2011 2月19 G20財長會議確定了經濟失衡的內外指標。根據指數分析,中國經濟處於經濟結構失衡狀態。
決定經濟失衡的內部指標是赤字、債務和私人存款;外部失衡指標是經常性資本交易的總余額和實際有效匯率。這是2011 2月19日,G20財長會議確定的全球經濟失衡指數。關於經濟失衡的定義,世界各地壹直存在廣泛的分歧。
在此之前,G20參與成員國相關官員以經常賬戶余額、對匯率的影響力、外匯儲備和私人存款作為評價標準。由於該標準不夠全面,經過反復討論,各方最終達成妥協,確定了失衡指數,並未將爭議最大的外匯儲備納入評估失衡的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