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急事出國怎麽辦?
答:公民如遇下列"特殊情況",可申請辦理護照加急手續:?
(1)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
(2)出國奔喪;
(3)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
(4)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
(5)公派出國留學;
(6)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7)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公安機關對以上"特殊情況"需緊急辦理護照的,將在五個工作日內辦結,而且免收加急費用。
護照申請手續有哪些簡化?
答:新護照啟用時,與其配套的《護照審批、簽發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新規範")也做了較大修改。與以前的簽發規範相比,新規範對公民申請護照的手續進行較大簡化,大大方便了申請人。
主要簡化是:
(1)簡化了申請手續。如公民出國探親直系親屬免交親屬邀請信和親屬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
(2)公民個人出國旅遊,提交出國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可辦理申請出國手續;
(3)公民出國留學,可以通過經批準的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辦理;
(4)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申請人出國勞務的證明,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勞務合同;
(5)單位意見,進壹步明確了單位意見的內容和對簽署單位意見的具體要求;
(6)增加了"急事急辦"的規定,對於出國治病或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參加緊急商務活動、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等特殊情況,公安機會將給予加急辦理。
(7)更換出境登記卡的手續更加規範、簡便。如領取"定居"出境登記卡,無論獲取何種簽證,均可出境,無須換卡。領取"團隊旅遊"事由出境登記卡的公民,若獲取了定居以外的簽證,可換發出境登記卡。前往國家簽證與出境登記卡上註明的前往國不符,在特殊情況下可在出境地公安機關申請換發。
公民可否異地申請護照?
答:《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提出申請,除第八條規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準。"同時,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人員流動、人戶分離的客觀形勢,《護照審批、簽發管理規範》對公安機關為非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常住戶口人員辦理出國手續進壹步放寬,除"三資"企業或境外商社常住機構外,對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暫住人員,因本企業業務需要出國的,均可在暫住地申請辦理護照。
公民如何領取護照?
答:《護照審批、簽發管理規範》規定:"凡申請人依法履行申請手續,並提交了與出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負責受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即向申請人簽發《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確認受理出國申請,從受理之日起開始計算法定審批時間。申請人憑受理機關'因私出境證件申請回執'在擬發證日期向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護照。凡申請人自願選擇郵政特快專遞服務的,通過郵政速遞部門將護照直接送達申請人。"
為什麽要調整護照工本費收費標準?
答:97版護照從證件印刷、制作、簽發到口岸查驗采取了壹系列高新技術,簽發、管理成本提高。為保證護照簽發所需要費用,經國家計委、財政部批準,97版護照收費標準作了相應調整。現每本護照收取200元人民幣。
新版護照啟用後,原有護照是否還能使用?
答:原有護照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但不再延期。公民參加旅行社旅遊團隊出國旅遊,只需向公安機關提交有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遊費用發票,免交旅遊行政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壹年壹次使用有效"的限制性護照也將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統壹頒發的有效期為五年、可多次使用的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