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當前,涉外法治工作水平與我國國際經濟政治地位還不相匹配。
我國在世界經濟和全球治理中的分量迅速上升,我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最大貨物出口國、第二大貨物進口國、第二大對外直接投資國、最大外匯儲備國、最大旅遊市場,成為影響世界政治經濟版圖變化的壹個主要因素。
但我國涉外法治工作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壹些法律法規比較原則、籠統,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涉外執法司法的水平還有待提高。
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局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和規則正在面臨重大調整,引進來、走出去在深度、廣度、節奏上都是過去所不可比擬的,應對外部經濟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壓力也是過去所不能比擬的。
面對新壹輪對外開放,涉外法治工作必須加快戰略布局,掌握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