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外匯儲備並未明顯過剩2004年的實際外匯儲備額6099億美元與以上根據2004年度的有關數據測算出外匯儲備適度規模相比,可以發現雖然要多些但並未明顯的過多。我們認為,考察我國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情況是否合理和正常必須放在整個國際環境下進行,單單考慮我國自身情況不可能得出全面的認識。1.近年來發展中國家的外匯儲備出現了普遍快速增加的勢頭。二戰後初期,除美國外,幾乎所有國家都幾乎沒有外匯儲備,根本談不上滿足三個月進口量的儲備規模。隨著西歐各國和日本經濟恢復,全球外匯儲備開始逐步增長,到1960年,全球儲備資產(除去黃金儲備,下同)達到220.64億美元,剛好能滿足兩個月的進口,工業化國家持有153.01億美元,能滿足2.09個月的進口額,高於全球平均水平,發展中國家僅能滿足1.77個月。到1970年,發展中國家的外匯儲備水平超過了工業化國家,上升到滿足2.36個月的進口量,而發達國家則微幅下降為2.05個月。到1990年,全球外匯儲備規模達到了滿足三個月進口量的規模,發展中國家外匯儲備能滿足4.25個月進口,發達國家為2.71個月。到1995年,全體發展中國家持有的外匯儲備量首次超過工業化國家,儲備規模為5.07個月進口額,工業化國家僅為2.53個月。到2003年底,發展中國家的外匯儲備已能滿足8.52個月的進口,而工業化國家僅為2.98個月。整體上來看,自1960年以來,發達國家的外匯儲備規模在2-3個月進口量的規模,變化不大(如果不考慮日本在內,整個發達國家的外匯儲備水平是凈下降的);而全體發展中國家的外匯儲備規模則從不到2個月進口水平,上升至能滿足近9個月的進口,規模增加了近5倍。2.橫向來看,我國的外匯儲備水平在高儲備國家中位置居中。從2004年末的外匯儲備來看,我國的外匯儲備能滿足13個月的進口,而日本是22個月,中國臺灣省為17.3個月,俄羅斯為13個月,印度為16.5個月,韓國為10.5個月。從外匯儲備占GDP的比重來看,我國為37%,日本為17.6%,俄羅斯為17.6%,印度為19.8%,韓國為29.2%,中國臺灣省為79.2%,新加坡為120%。綜合來看,我國的外匯儲備水平在高儲備國家中居於中間位置,還不能說是嚴重過剩。3.近年來發展中國家出現的金融危機表明,按滿足3個月進口之需衡量外匯儲備是否適度已經不再適用。在1996年,泰國持有外匯儲備能夠滿足7月進口之需,印度尼西亞能夠滿足5個月,馬來西亞也能滿足4個多月,但是他們都發生了嚴重的金融危機,並且危機首先在外匯儲備相對更充足的泰國發生。盡管高水平的外匯儲備未能阻止金融危機的爆發,但是在國際上仍壹直認為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充足的外匯儲備水平有利於防止金融危機的爆發。其實,重要的是如何衡量外匯儲備是否充足和適度,除了考慮進口因素外,也要考慮債務特別是到期債務量、國外投資者收益匯出及未分配利潤、潛在的資本外逃等因素。從發生金融危機的國家來看,盡管外匯儲備能夠滿足超過3個月的進口額,但是如果考慮到以上因素,則都顯不足了,這也就是危機爆發的原因之壹。具體到我國,盡管我國自1994年匯率並軌以來壹直為貿易順差,為彌補或防止貿易逆差的外匯儲備似乎並無實際需求,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我國借有大量的外債,每年還本付息的負擔較重;另外,經過多年的利用外資,在我國的外資存量已超過2000億美元,外商投資每年獲得的投資利潤以及未分配都比較客觀;此外,由於眾多方面的原因我國潛在的資本外逃對外匯需求也很巨大。因此,對於如何衡量我國的外匯儲備適度規模時絕不能單看進口規模,而實際上我國外匯儲備需要應對的可能不是貿易逆差時進口的支付需要,而是要應付未來可能發生的資本流出。總之,盡管從理論上難以確定我國外匯儲備適度規模的具體金額,但是毫無疑問,我國的外匯儲備出現了壹定程度的過剩。不過令人欣慰的是,壹是與有關國家相比我國外匯儲備規模不算嚴重過剩,從存量來看,外匯儲備的少量過剩不會引起較嚴重問題;二是今年7月21日實行人民幣匯率改革改變了過去單壹盯住美元的做法,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壹攬子貨幣進行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新的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實行將逐步增加人民幣匯率的彈性,並逐漸引導市場的預期向供求均衡方向發展,央行也能從維護人民幣對美元固定匯率中漸進抽身,從而最終遏制外匯儲備的高速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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