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穩健貨幣政策的背景主要有這樣幾方面:壹是經過90年代初的房地產和開發區熱,到1997、1998年,部分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問題已相當突出,當時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銀行面臨化解金融風險和防範出現新的更嚴重金融風險的重要任務;二是當時盡管社會總需求不足的矛盾已經暴露,但是最突出的還是結構性問題,實際有效貸款需求不足;三是由於過去我們長期實行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體制,企業高負債經營,自有資金比例很低,再繼續大幅度增加貸款,不良貸款問題會更加突出;四是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本身包括了對貨幣政策的運用,財政增發國債,銀行參與購買,其本身就包含了運用貨幣政策支持經濟增長的內容。
1998年以來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壹是貨幣信貸總量平穩增長。1998~2001年,廣義貨幣供應量增幅基本控制在14%~15%之間,與過去壹些年代貨幣和信貸大起大落相比,近幾年我們終於把貨幣信貸的增長調控得比較平穩了。二是信貸結構有了大幅度的調整。在壹系列信貸政策的推動下,個人住房貸款、基礎設施貸款和農業貸款比重大幅度上升,在當年貸款新增額中上述三項貸款大體占七成,信貸結構的這種調整有力促進了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三是保持了國內金融穩定和人民幣匯率的穩定。 1997年部分中小金融機構開始出現支付問題,近幾年利用通貨緊縮時機增加再貸款,幫助地方政府關閉了部分中小金融機構,保持了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人民幣匯率穩定不僅對亞洲經濟和世界經濟作出了貢獻,也符合我國國家利益,這幾年國際收支平衡,國家外匯儲備持續增加。四是基本實現了貨幣政策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的轉變。1998年1月1日取消貸款限額控制後的這幾年,公開市場操作實際成為貨幣政策日常操作的主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