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國近代史上,列強通過與清政府簽訂不公平條約,獲得了壹系列侵略權益,包括戰爭賠款。在主要的不平等條約中,中英簽訂的《南京條約》規定賠償英國2.65438億兩白銀,《馬關條約》規定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白銀,《辛醜條約》規定清政府賠償其他國家4.5億兩白銀。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麽只有《南京條約》的賠償單位使用“銀元”?為了更容易理解,我們將分層處理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將分析為什麽《南京條約》中的賠款單位使用“銀元”而不是中國的“兩”銀。原因1:鴉片戰爭前的長期順差地位,使得清政府的外匯儲備中有大量的西班牙銀元。在鴉片戰爭前的對外貿易(主要是中英貿易)中,清政府的閉關鎖國政策和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形態頑強地抵制了英國工業品的傾銷;中國傳統民族產品暢銷英國市場。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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