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業務是商業銀行為客戶辦理支付等委托事項收取費用的業務的總稱。
具體業務主要包括:
在匯款業務中,客戶將現金交給銀行,銀行將現金匯給居住在外地的第三方;
信用證業務,客戶委托銀行向異地賣方支付貨款的商品信用證業務,客戶向銀行交出壹定的現金,換取壹張憑證在銀行其他城市的分行或代理行兌換現金的貨幣信用證業務;
托收業務,銀行代客戶收取各種款項,接受委托代客戶買賣證券、貴金屬、外匯;
信托業務,銀行代人管理財產,辦理繼承過戶,保管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等。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不計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夠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業務活動。分為狹義和廣義。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沒有納入資產負債表,但與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密切相關的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不僅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表外項目也稱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或有資產和負債。
所謂表外活動(OBS),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通行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夠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收益率的經營活動。
表外業務類型
1.擔保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委托,為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保函(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在未來某壹日期向客戶提供的約定授信業務,包括貸款承諾。
3.金融衍生交易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套期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的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和期權等衍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