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操作風險來源於對被審計單位目標和戰略的實現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情況、事件、環境和行動,或者來源於不恰當的目標和戰略。
從會計的角度來看,經營風險是壹種不確定的財務損失。就其形成的原因和結果而言,可分為:
1.純風險和投機風險。這兩種風險的區別在於風險導致的結果不同。純風險造成的結果只有兩種,壹種是受損,壹種是未受損。如企業運營中的運輸風險、財產風險、員工安全風險等。投機風險造成的結果有三種:盈利、保本或虧損。如證券投資風險、外匯交易風險、市場營銷風險等。
2.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這兩種風險的區別在於風險形成的原因不同。靜態風險是由自然力或人們的錯誤行為引起的,而動態風險是由經濟或社會結構的變化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海難,後者如匯率變動、稅制改革、能源危機等等。
對於成長迅速、社會環境瞬息萬變的中國企業界來說,經營風險往往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因此,企業經營風險的會計對策也應該多樣化。
3.財務報表層面的重大錯報風險通常與控制環境有關,而且與整體財務報表廣泛相關,可能影響許多確定,但難以界定某些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的具體確定。
註冊會計師在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過程中,應當確定被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是與特定類型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的識別相關,還是與整體財務報表廣泛相關,從而影響諸多識別。如果是後者,則是財務報表層面的重大錯報風險。
經營風險涵蓋的範圍很廣,主要是與企業經營有關的風險稱為經營風險,與財務報表有關的經營風險會導致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