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攜帶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金屬、貨物、樣品、廣告、非自用物品的,也需要向海關如實申報。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面臨處罰。
超出限額、超出價值的購物需要征稅。
根據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從境外取得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含5000元人民幣)的物品,予以免稅放行,單壹品種限於自用且數量合理,但煙草制品、酒類制品和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自用物品,經海關核實為自用的,海關僅對超過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稅,對未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過量的酒精和煙草需要征稅
根據規定,入境旅客免稅攜帶進口煙酒的限額為400支(支),或100支雪茄,或500克煙絲;酒精飲料為1500ml(酒精含量在12以上)。往來港澳旅客(包括港澳同胞和赴港澳旅遊的內地旅客)免稅限額為香煙200支(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酒精飲料750ml(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超過上述限額的,必須向海關如實申報,征稅放行。
這就涉及到幾個問題:第壹,作為全球最大的外貿順差國,我們到底是虧了錢還是便宜賺了錢?二是出口產品全部內銷。這種大幅提升人民幣購買力的方式本質是什麽?是好是壞?第三,出口轉內銷還需要配套哪些經濟政策?
首先,外貿順差的本質是什麽?作為外貿順差國,我們把產品賣到國外,滿足外國人的消費需求,賺回美元,然後用我們的美元購買美國國債,借給美國人。這就是美國人用我們的錢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