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匯款金額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可登錄個人網上銀行,通過“轉賬匯款-外幣跨境匯款”功能進行操作;也可登錄手機銀行,通過“首頁-跨境匯款”或“首頁-跨境金融(特區)-跨境匯款”功能進行操作。
2.匯款金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卡/存折到中國銀行網點辦理相關手續。跨境匯款業務可委托他人辦理,但應提供匯款人和代理人雙方的身份證件、卡/存折及授權委托書原件;未成年人辦理跨境匯款必須由監護人辦理。
法律依據:《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外幣代兌機構辦理的外幣兌換業務種類僅限於自由兌換貨幣的現金和旅行支票。
外幣兌換機構辦理外幣兌換業務僅限於境內居民和非居民個人將外幣和外幣旅行支票單方面兌換為人民幣。
非居民個人將從外幣兌換機構取得的人民幣兌換成外幣,需要到外幣兌換機構的授權銀行辦理,兌換金額不得超過原兌換的外幣金額。贖回期為自贖回之日起6個月。
居民個人不得辦理贖回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