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用來監測外債總額是否適度的指標主要包括:
債務比率,即當年未償還外債余額與國民生產總值的比率。公式為:負債率=×100%。
債務比率,即當年未償還外債余額與商品和服務出口總額的比率。公式為:負債率=×100%。
償債比率,即當年償債總額與商品和服務出口總額的比率。公式為:還本付息率=×100%。
按照國際通行的標準,20%的負債率、100%的負債率、25%的還本付息率是債務國控制外債總量的警戒線。也就是說,當相關外債指標低於警戒線時,外債總量是適度的、安全的;反之,當相關指標超過警戒線時,外債總額超過吸收能力,需要調整。外債結構管理的核心是優化外債結構。外債結構是指外債各組成部分在外債總額中的排列、組合和相互位置。外債結構的優化具體包括:
1,外債類別結構優化;
2.優化外債期限結構;
3.優化外債利率結構;
4.優化外債幣種結構;
5.優化外債國別結構;
6.優化外債投資結構。中國在外債管理方面實行“統壹領導、分工負責、加強管理、嚴格控制”的方針,但迄今為止,中國的外債管理體制仍然缺乏壹個集中的主管機構。在中國,計劃委員會確定借款規模,發布中長期外債的項目和類型,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具體用途由借款人負責。這種高度分散的外債宏觀管理導致了脫節的局面。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職能很大程度上只是對外債進行事後的統計監測,尤其是對窗口企業的管理比較薄弱。
1989期間,國家設立了十個對外融資窗口(中國銀行、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中國投資銀行、交通銀行、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上海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大連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福建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天津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海南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辦理國際商業貸款和發行外幣債券。它在法律上是獨立的企業,但在政府的支持下,窗口企業往往成為地方政府籌集資金的橋梁。從地方經濟利益出發,地方各級政府往往鼓勵借貸窗口加大借貸力度。雖然90年代以後,我國越來越強調政企分開,不允許地方政府用財政收入來擔保窗口公司的債務,但還是有很多變通辦法,比如政府發慰問信。地方外匯管理局不可能淩駕於地方政府之上幹預這種借貸行為,使得借貸窗口的行為不受約束。而很多窗口公司自身管理理念和機制落後,無法按照壹個獨立市場主體的行為準則來運作。會出現他們不考慮企業的還款能力和吸納能力,盲目引進的現象。再加上監管不力和腐敗因素,造成了很多投資決策失誤。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倒閉充分暴露了這壹制度的弊端。
據統計,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總資產21,471億元,負債361.65億元,嚴重資不抵債,其中外債達32億美元。這種債務的積累必然要經歷壹段時間,但由於沒有權威的外債管理機構約束其行為,情況急劇惡化。窗口企業的關閉影響了中國對外借款的可信度。根據9月發布的《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第三條,1997: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履行外債統計監測職能,具體負責轄區內外債登記和監管、貸款專用賬戶和還款賬戶審批、償債審批、債務信息收集和發布以及外債資金使用的跟蹤管理。”在實踐中,外管局只註重外債數量和結構的統計,監管未能及時跟上。
外管局原則上審批境內機構的貸款條件,如發現壹些不合理的條件,應不予批準,如貸款利率遠高於國際金融市場同等信用等級借款機構的貸款利率等。,但事實上,拒絕批準它們的情況很少見。外管局的指導思想仍然是鼓勵引進外資,企業只要有辦法與外方簽訂貸款合同,壹般都會給予批準。而且對於外債資金的使用也沒有具體的監管政策。截至6月底,1998,我國外債余額已近138億美元,上半年增長5.3%,比同期1997增長16.3%,與過去兩年不到10%的經濟增速相比,相當驚人。特別要註意的是,中國經濟不可能長期保持高速增長,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將影響中國出口創匯的能力,外債的過度積累將增加中國的償債負擔。
按債務人類型分,在華外商投資企業外債增長最快,占全國外債總額的比重越來越大。由於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國外貸款不納入國家外債規模管理,其舉借的外債是事後登記,不需要像我國企業那樣事先申請審批。所以很多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債都是中國企業通過外商投資企業籌集的,由中國機構擔保。這部分外債逃脫了外管局的監管,成為我國外債管理的難點。1,外債中基礎產業比重過高。
由於我國中央部委和央行持有絕大部分外債,其投向總體上與國家宏觀政策意圖壹致,但借入外債投向基礎產業的比例過大。“六五”期間,用於基礎產業的比重占外債余額的67%,雖然在“七五”和“八五”期間有所下降,但仍達到52%以上。這種外債投資雖然可以緩解我國基礎產業緊張對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具有較高的社會效益,但由於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其經濟效益並不高,而且由於自身無法創匯,未來償還債務的難度較大。
2、企業管理機制不完善。
我國壹些企業的經營機制還不完善,仍以粗放經營為主,重規模輕效益,嚴重影響了外債的使用效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我國壹些企業只考慮能不能舉借外債,很少關註自己的償債責任,低估了使用外債可能遇到的風險。在項目可行性研究中,不利因素往往被縮小或掩蓋,沒有建立有效的科學決策體系。壹些借用外債的項目未經科學論證就盲目上馬,留下了虧損隱患;
(2)缺乏相應的配套設施。由於項目盲目投產,加上相應的配套資金、設備、原材料缺乏,技術消化不良,部分項目開工後無法投產,開工後無法產生預期效益;
(3)管理不善。由於壹些企業管理者素質差,科學的管理決策沒有得到落實,企業管理混亂,內部機制不健全,導致盲目使用外債,浪費嚴重。隱性外債是指遊離於國家外債監督管理之外,未反映在國家外債統計監測體系中的實際外債。這是中國當前外債管理中的壹個主要問題。由於這些外債沒有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登記,政府很難掌握這些外債的數額並加以控制。未登記的外債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會增加,這將極大地威脅整個國家的金融安全和穩定。
中國隱性外債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壹是假合資,真融資;二是境內機構未經批準為境外貸款提供擔保。
由於隱性外債沒有納入國家和地方的國民經濟和政府社會發展長遠規劃,脫離了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有效管理和監督,也繞過了外債登記,扭曲了國家公布的實際境外負債的數字,可能導致國家宏觀債務管理偏離預期目標。國家外債管理的目的之壹是減輕貸款單位的債務負擔,提高其償債能力。
隱性外債利率普遍較高,很多外債投資項目是非創匯項目,大大增加了借貸成本和風險。而且由於大量隱性外債還款合同是私下簽訂的,還款的突發性風險很大。過高的債務風險和高昂的償還成本,可能使國家的外債管理政策在執行中出現偏差,嚴重的話會造成償債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