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是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簡稱,QFII機制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制度。作為壹種過渡性制度安排,QFII制度是在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和地區,實現有序、穩妥開放證券市場的特殊通道。包括韓國、臺灣、印度和巴西等市場的經驗表明,在貨幣未自由兌換時,QFII不失為壹種通過資本市場穩健引進外資的方式。在該制度下,QFII將被允許把壹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並兌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包括股息及買賣價差等在內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後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實際上就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本國的證券市場。
QFII是壹國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壹項過渡性的制度。這種制度要求外國投資者若要進入壹國證券市場,必須符合壹定的條件,得到該國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後匯入壹定額度的外匯資金,並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帳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
什麽樣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才是合格的?在這當中需要很多條件,核心是不能短期炒作,應具有中長期投資的性質。臺灣、韓國等地的經驗表明,引入QFII機制後,熱衷投資績優股、重視上市公司分紅、關註企業的長遠發展的理性投資理念開始盛行,投機行為有所減少,在壹定程度上降低市場的巨幅波動。因此,通過引進QFII機制,吸引境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參與進來,將有利於進壹步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還可以借鑒國外成熟的投資理念,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同時促進上市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速向現代企業制度靠攏。
QFII制度原理
QFII制度的實質是壹種有創意的資本管制。在這壹機制下,任何打算投資境內資本市場的人士必須分別通過合格機構進行證券買賣,以便政府進行外匯監管和宏觀調控,目的是減少資本流動尤其是短期"遊資"對國內經濟和證券市場的沖擊。而通過QFII制度,管理層可以對外資進入進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導,使之與本國的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發展相適應,控制外來資本對本國經濟獨立性的影響,抑制境外投機性遊資對本國經濟的沖擊,推動資本市場國際化,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QFII機制的三個核心問題:
其壹是合格機構的資格認定問題。包括註冊資本數量、財務狀況、經營期限、是否有違規違紀記錄等考核標準,以選擇具有較高資信和實力、無不良營業記錄的機構投資者。
其二是對合格機構匯出入資金的監控問題。壹般有兩種不同的手段:壹種是采取強制方法,規定資金匯出匯入的時間與額度;另壹種是用稅收手段,對不同的資金匯入匯出時間與額度征收不同的稅,從而限制外資、外匯的流動。
其三是合格機構的投資範圍和額度限制問題。投資範圍限制主要對機構所進入的市場類型以及行業進行限制;投資額度包括兩方面:壹是指進入境內市場的資金額度和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有時也包括最低投資數額)。二是合格機構投資於單個股票的比例。
QFII的誕生
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整體規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已經成為亞太地區同時也是最有活力的證券市場之壹。應該說,現在引入QFII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另壹方面,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中的機構投資者比重遠遠低於境外成熟市場,這嚴重制約了我國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從這個角度來看,引入QFII相當迫切。
在這種情況下,從2001年下半年開始,就陸續有專家建議我國政府盡快引入QFII制度。此後,有關管理部門成立了專門研究小組對此進行研究。2002年6月10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在出席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第27屆年會時正式談到QFII,並對此給予了很高評價。7月18日,深交所舉辦了"引進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座談會"。這次會議解決了許多QFII的技術問題,對我國引入QFII機制具有重要意義。11月5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
我國QFII制度的特點:
壹是引入QFII制度的跨越式發展,壹步到位。按照國際上的壹般經驗,資本市場的開放要經過兩個階段,在第壹階段可以是先設立“海外基金”(臺灣的模式)或者“開放型國際信托基金”(韓國模式);而這壹階段臺灣用了7年,韓國也用了11年。我國則是繞過第壹階段,壹步到位,其後發優勢不可估量。
二是QFII準入的主體範圍擴大、要求提高。新興資本市場的國家和地區為了加大監管和控制的力度,普遍以列舉的方式明確規定了何種類型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進入本國或本地區,此外,對QFII的註冊資金數額、財務狀況、經營期限等等有較為嚴格的要求。與此相反,我國對QFII主體範圍的認定比較寬泛,而且賦予了境外投資者更多的自主權。然而,我國從保障國內證券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出發,對註冊資金數額、財務狀況、經營期限等指標的要求方面有了進壹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