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7月份提了應交稅金——增值稅801.10元,但實際支付801.20元。那麽8月份上調應納稅額的時候,多提0.10元不就平了嗎?!而且總賬的總額是用分類的累計額填寫的,應該不存在多或少的問題,除非妳把累計額算錯了。
所以總賬和明細賬不壹致不是調賬的問題,而是妳操作錯誤的問題。
解決方案:
1.劃紅線後,修改總賬中的金額。
2.再買個總賬再抄壹遍。
補充回答:
下個月印花稅上調,少調壹點就夠了。繳納的時候,按季繳納,如果是提的時候按月繳納,按照最後壹個月個稅上調時的累計收入進行調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