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口貿易中間商(貴公司)收到出口貨款後必須進入出口待核銷賬戶(即收入先行),不能直接結匯;
2.收入必須用於相應轉口貿易合同項下的對外支付(即支出後),收支差額(貴公司利潤)可結匯或轉入壹般經常項目;
3.辦理國際收支結匯或劃轉時,應向銀行提交相應的出口合同、進口合同、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憑證。
3.國際收支超過出口合同對外支付金額20%的,應向當地外匯局申請批準,銀行憑批準文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