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專用詞匯---形式發票
PI = Proforma Invoice 形式發票, 估價發票, 試算發票, 備考貨單
PI (PROFORMAR INVOICE)形式發票,賣方憑此預先讓對方知曉如果雙方將來以某數量成交之後,賣方要開給買方的商業發票大致的形式及內容。是壹種試算性質的貨運清單。出口商有時應進口商的要求,發出壹份列有出售貨物的名稱、規格、單價等非正式參考性發票,供進口商向其本國貿易管理當局或外匯管理當局申請進口許可證或批準給予外匯等之用,這種發票叫做形式發票。“Proforma”是拉丁文,它的意思是“純為形式的”,所以單從字面來理解,Proforma Invoice 是指純為形式的, 無實際意義的發票。這種發票本來是賣方在推銷貨物時,為了供買方估計進口成本,假定交易已經成立所簽發的壹種發票。實際上,並沒有發出貨物的事實,正因為如此,在日本這種發票也被稱之為“試算發票”。
形式發票不是壹種正式發票,不能用於托收和議付,它所列的單價等,也僅僅是進口商根據當時情況所作的估計,對雙方都無最終的約束力,所以說形式發票只是壹種估價單,正式成交還要另外重新繕制商業發票。
CI(COMMERCIAL INVOICE)商業發票,是出口商於貨物運出時開給進口商作為進貨記賬或結算貨款和報關繳稅的憑證。 形式發票與商業發票不同的是在發票上有“形式”字樣。這種發票可以用作邀請買方發出確定的訂單。發票上壹般註明價格和銷售條件,所以壹旦買方接受此條件,就能按形式發票內容簽定確定合約。
形式發票是在沒有正式合同之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發生法律效力的充當合同的文件,它包括產品名稱,單價,數量,總額以及報價方式,匯款方式和交貨期等,它本來只是在客戶確認了價格並下了定單之後賣方所做的使對方再次確認的發票,但在沒有正式合同它即是合同,通常用於報關之時作為報關的六文件之壹進行報關查驗。
形式發票是壹種非正式發票,是賣方對潛在的買方報價的壹種形式。買方常常需要形式發票,以作為申請進口和批準外匯之用。
由於形式發票上詳細載明了進口貨價及有關費用,所以有些國家規定可以憑形式發票申請進口許可證,或作為向海關申報貨物價格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