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去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 第三條 中華人民***和國對外匯實行由國家集中管理、統壹經營的方針。中華人民***和國管理外匯的機關為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及其分局。中華人民***和國經營外匯業務的專業銀行為中國銀行。非經國家外匯管理總局批準,其他任何金融機構都不得經營外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