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規避的措施:
第壹,完全規避風險,即通過放棄或拒絕合作停止業務活動來回避風險源。雖然潛在的或不確定的損失能就此避免,但獲得得利益的機會也會因此喪失。
第二,風險損失的控制,即通過養活損失發生的概率來降低損失發生的程度。
第三,轉移風險,即將自身可能要隨的潛在損失以壹定的方式轉移給對方或第三方。
第四,自留風險,可以是被動的,也可以是主動的,可以是無意識的,也可以是有意識的。因為有時完全回避風險是不可能或明顯不利的,這種采取有計劃的風險自留不失為壹種規避風險的方式。
規避風險的手段:
可采取風險控制、風險轉嫁、風險回避的三種方法。
風險控制即:
①國際經營的多樣化;②分散籌資;③本幣計價;④平衡抵銷法;⑤組合配對法;⑥對等貿易法。
風險轉嫁即:
①出口、借貸資本輸出爭取用硬通貨;進口、借貸資本輸入爭取用軟通貨;②遠期外匯買賣;③外匯期權交易;④采用提前或延期結匯;⑤利用“福費廷”交易;⑥風險的保險。
風險回避的方法:
①談判中貨幣的選擇;②貨幣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