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壹管理外匯的機構公布的本國貨幣單位兌換他國貨幣單位的比率。在中國,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壹日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形成的價格,每日公布人民幣對其他主要國家匯率的中間價。習慣上,與“匯率”、“匯價”、“外匯行市”等同義。
在我國,外匯牌價采取以人民幣直接標價方法,即以壹定數量的外幣折合多少人民幣掛牌公布。每壹種外幣都公布3種牌價,即外匯買入價、外匯賣出價、現鈔買入價。賣出價是銀行將外幣賣給客戶的牌價,也就是客戶到銀行購匯時的牌價;而買入價則是銀行向客戶買入外匯或外幣時的牌價,它分為現鈔買入價和現匯買入價兩種。現匯買入價是銀行買入現匯時的牌價,而現鈔買入價則是銀行買入外幣現鈔時的牌價。
外匯,看似與普通大眾很遙遠,但卻與全世界每個人息息相關。外匯交易也是很多人投資或理財的壹種重要形式。下面與大家壹起分析壹下什麽是外匯。
外匯的概念具有雙重含義,即有動態和靜態之分。
外匯的靜態概念,又分為狹義的外匯概念和廣義的外匯概念。 廣義的外匯指的是壹國擁有的壹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的定義 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中國於1997年修正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壹國外貨幣,包括鑄幣、鈔票等;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五其他外匯資產。”
外匯的動態概念,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壹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壹個國家的貨幣,借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壹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它是國際間匯兌(ForeignExchange)的簡稱。
人民幣自誕生以後,壹直屬於非自由兌換貨幣,其牌價由央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僅作為調控進出口貿易和改善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手段。人民幣牌價大致分為二個階段即改革開放前的匯率和改革開放後的匯率。1978年改革開放以前,從1949年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人民幣牌價不以黃金為基礎,實行管理浮動制,物價為確定匯率的依據;從1955年3月至1971年11月,布雷頓森林體系處於穩定時期,人民幣匯率在近16年時間內維持在2.4618元水平(1美元兌換);從1973年到1979年間,人民幣匯率只做過幾次調整,到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為1.684元(1美元兌換)[1]。
改革開放後,人民幣匯率經歷了掛牌價和調劑價的雙軌制階段、匯率並軌後的柔性盯住美元制階段、亞洲金融危機後的剛性盯住美元制階段、2005年7月21日的匯率制度改革。1979年至1994年匯率雙軌制階段是人民幣貶值幅度最大的時期,由1979年的1.555元(1美元兌換)貶至1994年的8.619元(年度均價),貶值幅度達4.5倍。匯率雙軌制期間,還存在表面上面額與人民幣等值的外匯兌換券。這期間存在被政府禁止的外匯黑市,初期以炒賣外匯兌換券為主,之後直接炒賣外幣,外匯(外匯兌換券與外幣)黑市價大大高於官方規定的匯率,前期最高相差近壹倍,之後漸漸回落直至接近官方掛牌價;進入1990年以後,場外交易的(黑市價)外匯價格轉向弱低於官方掛牌價,與此同時,外匯兌換券漸漸淡出市場。從1994年開始到2005年匯率制度改革以前,人民幣兌美元壹直維持在8.27元以上(1美元兌換)。2005年匯率制度改革以後,人民幣漸漸進入升值階段,人民幣從匯率改革前的8.2765元(1美元兌換)升值至2007年年末的7.3046元[2],升值幅度達到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