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收外匯賬款,該科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結算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交易而產生的應收款項,包括外匯管理法規允許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機構的外幣結算交易。
2、預付外匯賬款,該科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因進口業務等而產生的預付款項,包括法規允許的與境內企業經濟交易而產生的預付款。
3、應收外匯股利,該科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或者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匯投資收取的被投資企業已宣告分配的現金股利。
4、境外投資,該科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現匯、實物、無形資產和股權等對境外投資,不管投資是否取得控股地位,均以成本法核算。
5、境內外匯投資,該科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境內合法所得外匯投資,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投資,同樣也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填報方法同境外投資。
6、非外匯形式資產,該科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計價,但是以非外匯資金結算交易的余額。
7、結購匯差額,該科目反映的是累計結匯和購匯的凈差額。
8、匯率折算差額,以非美元幣種計價的經濟交易按照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折算為美元記錄,在年末,再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參檢年度十二月三十壹日公布的外匯匯率進行調整,調整差額計人本科目。
9、其他資產,該科目為最終平衡項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在編制本表過程中出現的誤差和遺漏,通過該項目的抵補,使外匯收支情況表資產合計等於負債和經常項目差額合計,其他資產為正數,表示沒有分類清楚的資產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