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商務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
2海關進出口收發貨人註冊登記手續;
3北京海關自理報檢備案手續;
4中國電子口岸備案登記手續並預約IC卡;
5海關、檢疫、外管局和國稅聯合審批,領取電子口岸企業IC 卡;
6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處企業進出口名錄備案手續;
7海關電子口岸無紙化簽約手續。
法律依據:《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 第九條 境內機構應在如下情況發生之日起60天內,持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或者備案文件及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變更或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