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信作為公文中唯壹的平行語言,應用範圍非常廣泛。在行文方向上,既可以是平行機關之間的行文,也可以是無隸屬關系的機關之間的行文,包括上級機關或下級機關。
2.在適用內容上,既可用於非隸屬機關之間的相互請示、詢問和答復,也可用於向有關主管部門請示批準和向上級機關請示具體事項,還可用於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示批準,以及上級機關督促下級機關做相關事項,如要求下級機關送報告、材料、統計等。
3.範文見下圖:
擴展數據:
“信”有以下三個功能:
(壹)相互協商。比如動員幹部、聯系參觀、學習、聯系業務、邀請參觀指導等。
(2)提問和回答問題。比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門詢問“因病死亡離休幹部撫恤金”的問題,民政部對這個問題的答復都是“函”的形式。
(三)請求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如民政部《關於請每年安排生產300輛火化運屍專用車的函》就是為了請示國家計委批準而發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