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即使債務國破產,國家也不可能像企業壹樣被清算,所以最壞的情況下,債務國會用政府資產來還債,包括黃金儲備(怎麽會沒人要呢?偽問題),也可能包括礦產資源等。,而債權人也可能放棄部分債權,甚至向債務人提供新的貸款,使其政府得以繼續正常運轉。避免社會動蕩,導致所有債權喪失——參見歐盟和歐洲央行對希臘的做法。這些做法類似於企業的破產重組,而不是破產清算。
3、國際交易和支付,接受什麽樣的支付方式,為什麽要規定?長期以來,蘇聯在西方接受谷物作為支付手段,瑞士銀行也壹直接受外國債務人作為支付手段。只要大家認同黃金穩定的內在價值,它就自然成為國際儲備,規定是或不是都沒有意義——這和SDR這種人造的國際貨幣是不壹樣的。《牙買加協定》只同意廢除黃金官方價格,恢復自由市場價格,不再強制用黃金結算國際債權債務,但並未禁止。
4.如果黃金總量不增加,其單價就會增加,而這種僅由供應中斷引起的增加並不會對美元產生太大影響。當然,如果它的單價上漲到普通投資者無法承受的程度——比如鉆石的稀缺性,人們就不得不尋求其他避風港,這可能會提振對強勢美元的需求。
5.這個問題就像在問,如果我有無限的錢,我能把任何商品做空到零嗎?答案是,當然。但前提是虛幻的。沒有人可以壹直做空黃金,因為隨著它的價格下跌,很多力量會迅速變強,甚至原來的空頭也會轉而做多,會有更強大的資金願意提供杠桿——逼空更多,那真的是壹種找死的力量。永遠記住,人是逐利的,決策是分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