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納稅物品或限量免稅入境物品
2.進出境個人自用物品和超出規定的個人自用物品範圍但仍需旅行的物品
3.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國家限制進出境的文物、貨幣、金銀及其制品,以及印刷品、音像制品和其他物品。
4.超出旅客行李範圍的貨物、貨樣和其他物品。
b)紅色和綠色通道:旅客需要向海關申報納稅,或需要辦理簽註和通關手續,請選擇“紅色通道”;其他遊客可以選擇“綠色通道”。“紅色通道”標誌是壹個紅色正方形,“綠色通道”標誌是壹個綠色八角形。
c)壹般規定:
1.海關檢查:請把妳所有的行李交給海關檢查。在海關放行之前,不得取回或帶走行李。
2.單獨運輸的行李:必須在“旅客行李申報單”中申報。入境旅客在六個月內攜帶入境的,海關予以放行。
3.經海關認可的“旅客行李申報單”應妥善保管,以便在此次出境或入境時使用。
4.海關免稅放行貨物:兩年內任何出售、轉讓或改作他用,必須報經海關批準並納稅。
5.經海關登記準予暫時免稅的出境或入境行李:請確保它們在批準的期限內出境或入境。
6、海關加封的行李:請不要隨意打開或損壞海關加貼的封條。
7、海關不予放行或應退還的行李:旅客或其代理人請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辦理手續,逾期物品將由海關依法處理。
d)限制進出境貨物:煙草、酒類;金、銀及其制品;國家貨幣;外匯;文物(包括近代晚期著名畫家的作品);旅行用品;中藥材、中成藥;錄像帶等等。
我給妳手寫翻譯的。也許妳看了就知道了。希望對妳有幫助,希望采納。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