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犯本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根據《解釋》第6條第3項之規定,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盜竊金融機構的;(3)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4)累犯;(5)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6)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7)盜竊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的;(8)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l款之規定,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最刑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犯本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4、犯本罪,具有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5、在***同盜竊犯罪中,各***犯人基於***同的故意,實施了***同的犯罪行為,應對***同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