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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舉報逃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行政處罰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 (二)走私國家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未交驗許可證而未偷稅的,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走私貨物、物品貨值金額以下的罰款。

攜帶外幣出境的限制:

根據海關規定,出境人員攜帶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外幣現金出境的,無需辦理攜帶證明,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出境金額在5000美元以上至65438美元+00000元(含65438美元+00000元)的,向銀行申請辦理《攜帶證明》,海關憑銀行印章驗放;金額超過65,438+0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局申請攜帶證明,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證明驗放。

根據海關法,編制海關統計是中國海關總署的壹項重要業務。海關統計是全國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負責對進出我國關境的貨物進行統計調查和分析,科學準確地反映對外貿易運行情況,實施有效的統計監管。

中國海關總署按月向社會發布中國對外貿易基本統計數據,並定期向聯合國統計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相關國際機構報送中國對外貿易月度和年度統計數據。數據發布的及時性居世界第壹。中國海關總署定期編輯出版《中國海關統計》月刊和年鑒,積極為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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