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於“童眼”的加持,他不僅推出了自主研發的養護產品,還成立了公司,賺了個盆滿缽滿。然而,隨著媒體和網民揭開了他偽造和說謊的“面紗”,林誌穎剛剛恢復的聲譽壹落千丈,備受人們詬病。
壹、80後記憶中的“童年男神”林誌穎的成名之路雖然林誌穎演技壹般,唱功壹般,但人氣並不弱於他人。畢竟它在顏值上的優勢足以讓他在娛樂圈立足。不僅如此,他還是“富二代”和“車神”,哪壹個都足以讓萬千少女心動。
2007年,林誌穎和韓國女演員劉荷娜主演了臺灣省偶像劇《放羊的星星》,再次提高了他的知名度,使他成為臺灣省知名的男藝人。
第二,林誌穎沈迷於撒謊,形象壹落千丈。對於明星來說,想要在娛樂圈有持續的人氣,不僅要時不時的“露臉”,還要學會制造話題。在這方面,林誌穎是專家。
據媒體報道,林誌穎經常通過“假裝以自己為榮”來炫耀他的家庭背景和財富。但“紙包不住火”,因此經常被網友抓住把柄或被當事人指責,正面形象屢遭“損害”。
據爆料,他只參加了某品牌廠商的汽車展,卻話鋒壹轉,在個人微博中寫道:“今天參觀了我兒時夢想的地方,法拉利總部”,其明目張膽的謊言令人咋舌!
第三,與說謊相比,產品欺詐更令人厭惡。除了撒謊,媒體還揭露林誌穎是壹個“欺詐之王”。據悉,自從他的青春美貌被媒體誇贊後,他就開了壹家專門賣護膚品的公司,旗下的愛碧麗“夢幻奇跡限量組”市價高達1080元,讓人大呼“買不起”。
然而,對於富人來說,重要的是永遠保持年輕。所以他推出的產品在市場上有非常好的營銷業績。他甚至還冒充醫生和開發商,壹時風頭正勁。
據媒體報道,愛彼麗“夢幻奇跡有限集團”在林誌穎銷售的實際成本價在4元左右,而林誌穎並沒有自己的工廠。產品是貼牌廠生產的,產品成分沒有抗衰老和保養作用。這讓支持和信任他的粉絲和大眾感到失望。?
總結壹下明星效應,讓很多人成功鉆了“空子”,進而大賺壹筆,占了風頭。但是,對於有責任感的明星來說,如何服務大眾,回饋社會才是他們所關心的。
盯著別人的錢袋子是商人的本能,但違法犯罪應該受到抵制和制裁。說謊炫富無可厚非。畢竟每個人都有虛榮心,明星也是人。
但是明星打著自己影響力的幌子,絕對不可能偽造和傷害消費者。否則,國家的法律尊嚴在哪裏,誰來保護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