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地區或特定情況下,可能會有相關政策允許將兩者的某些部分進行銜接或轉移,但這並不是直接的合並,而是按照特定規則和流程進行的操作。因此,是否能夠將靈活就業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合並,需要參考當地社保政策和規定。
如果靈活就業人員想要將原有的社保關系轉移到城鄉居民社保中,或者城鄉居民想要將社保關系轉移到靈活就業社保中,壹般需要按照當地社保部門的要求,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並經過審核和辦理手續。這些手續可能包括填寫申請表、提供身份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以及繳納相關費用等。
綜上所述:
靈活就業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是否可以合並,取決於具體的社保政策和地區規定。壹般情況下,這兩類社保是各自獨立運行的,但可能存在特定的銜接或轉移政策。如果需要合並或轉移社保關系,應咨詢當地社保部門,了解具體的政策和手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第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