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要註意哪些事項
1、時間限制,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要註意申請時間的限制,如果在60日內沒有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就是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就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2、申請材料,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要註意申請材料,提前把申請材料準備齊全,報名來回奔波的麻煩。
3、申請條件,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要註意申請條件,如果不符合條件,是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二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壹)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
第七條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壹)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