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議或不能托運的物品主要包括:
1、小而貴重的物品:現金、證券、匯票、信用卡、珠寶
2、急用物品:藥品、鑰匙、護照、旅行支票、商務文件
3、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祖傳物
4、易碎品:眼鏡、玻璃容器、液體
上述物品應隨身攜帶、或放在可置於座位下面的隨身攜帶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壹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充電寶不能托運。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汙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