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單據的分類
(1)保險單(INSURANCEPOLICY):俗稱大保單,是壹種正規的保險合同,除載明被保險人(投保人)的名稱、被保險貨物(標的物)的名稱、數量或重量、嘜頭、運輸工具、保險的起訖地點、承保險別、保險金額、出單日期等項目外,還在保險單的背面列有保險人的責任範圍,以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各自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它是最完整的保險單據。保險單可由被保險人背書,隨物權的轉移而轉讓,它是壹份獨立的保險單據。
(2)保險憑證(INSURANCECERTIFICATE):俗稱小保單,它有保險單正面的基本內容,但它沒有了保險單反面的保險條款,是壹種簡化的保險合同。
(3)聯合保險憑證(COMBINEDINSURANCECERTIFICATE):俗稱承保證明(RISKNOTE),它是我國保險公司特別使用的壹種更為簡化的保險單據,由保險公司在出口公司提交的發票上加上保險編號、承保險別、保險金額、裝載船只、開船日期等,並加蓋保險公司印章即可,這種單據不能轉讓。
(4)預約保險單(OPENPOLICY/OPENCONER):它是壹種長期性的貨物保險合同。預約保險單上載明保險貨物的範圍、險別、保險費率、每批運輸貨物的最高保險金額以及保險費的結付、賠款處理等項目,凡屬於此保險單範圍內的進出口貨物,壹經起運,即自動按保險單所例條件承保。但被保險人在獲悉每批保險貨物起運時,應立即將貨物裝船詳細情況包括貨物名稱、數量、保險金額、運輸工具種類和名稱、航程起訖地點、開船日期等情況通知保險公司和進口商,這種保險單據目前在我國壹般適用於以FOB或CIF價格條件成交的進口貨物以及出口展覽品和小賣品。
擴展閱讀:保險怎麽買,哪個好,手把手教妳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