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綜合指數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從1991年4月3日開始編制並公開發表,該指數規定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基期指數為100點。
二、計算方法
(1)綜合指數類和成份股指數類均為派氏加權價格指數,即以指數股的計算日股份數作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
(2)兩類指數的權數分別為:
綜合指數類:股份數=全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數
成份股指數類:股份數=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本數
(3)指數計算公式是
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
(4)指數股中的B股用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將港幣換算人民幣,用於計算深證綜合指數和深證成份指數。深證B股指數和成份B股指數仍采用港幣計算。
(5)每壹交易日集合競價結束後,用集合競價產生的股票開市價(無成交者取昨收市價)計算開市指數,然後用連鎖方式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每日連鎖計算公式:
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指數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總市值。
指數股A股總市值=∑(指數股A股股價×指數股A股之股份數)。
指數股B股總市值=∑(指數股B股股價×指數股B股之股份數)×上周外匯調劑平均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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