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的民事婚姻法案(Bill C-38)得到簽署。2005年7月20日,法案生效。加拿大成為北美洲第1個,世界上第4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3、在加拿大結婚並沒有身份要求,旅遊簽證就可以了。年滿18周歲即可。要準備2個身份ID證件,比如護照,駕照等政府發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