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所體現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沒有區別,不同之處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Bank's?Acceptance?Bill,BA),是商業匯票的壹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目前我國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億元(電子票據最大限額為10億元)。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絡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