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險”指的是三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壹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三險壹金比五險壹金少壹個“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分為以下:
1、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工資基數的4%,企業繳納工資基數的10%,個人繳費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齡;
2、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工資基數的2%,單位繳納工資基數的9.8%其0.8%部分進個人賬戶,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個人每月繳納3元,單位繳納工資基數的1%。個人生病時,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同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業保險:個人繳納工資基數的x0.5%,單位繳納工資基數的1.5%。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可領取失業保險;
4、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工資基數的x8%,單位繳納工資基數的8%。個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償還購、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